杨国良律师介绍- 律师简介:杨国良专职律师, 义乌律师咨询网首席律师,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被义乌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评为义乌市优秀律师。学法网认证注册律师,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值班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详细]
- 省份地区:浙江-义乌
- 律师名称:杨国良律师
- 手机号码:13758956187
- 微信号码:yiwuls
- 来访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新科路总部经济园B6幢2203室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
- 邮政编码:322000
故意伤害罪能取保候审吗?
来源:义乌律师事务所 作者:义乌律师 时间:2017-11-23 15:58:29
有关故意伤害罪的取保候审问题,大家都比较关心,下面义乌律师杨国良结合在结合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和相关法律规定,总结有关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的一般情形,供大家参考:
1、受害人伤情比较轻,一般是轻伤案件,且被害人自己也有一定的过错,犯罪嫌疑人没有纠集人员,徒手造成被害人轻伤的。
2、符合刑事和解条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双方已经达成刑事和解并实际履行的。
3、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比较好,而且也愿意预交医药费等赔偿费用,但是因为被害人漫天要价未达成和解的,不过也要注意,也得符合轻伤案件的要求。
4、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而且是初犯、偶犯,认罪悔罪表现良好,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
5、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案件的事实,案件事实已经被侦查机关查的比较清楚,且犯罪嫌疑人能够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并已经交纳医药费或相关费用的,可以由律师或者家属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具体有办案机关审批。
6、犯罪嫌疑人是持枪支、管制刀具等凶器伤害他人的;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的;伤害手段特别残忍的;雇凶、在公共场合挑衅滋事等伤害他人的;或者与被害人存在长期矛盾,引发故意伤害案件,矛盾没有化解,可能给社会造成不稳地因素的等等。义乌律师杨国良认为如果存在这些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是比较困难的,因为这些情况下,公安机关一般是直接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