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义乌律师
义乌律师,咨询电话:13758956187
杨国良律师介绍
律师简介:杨国良专职律师, 义乌律师咨询网首席律师,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被义乌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评为义乌市优秀律师。学法网认证注册律师,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值班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详细]
联系义乌律师
省份地区:浙江-义乌
律师名称:杨国良律师
手机号码:13758956187
手机用户点此一键拨打律师咨询电话
微信号码:yiwuls
来访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新科路总部经济园B6幢2203室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322000

卖签证《邀请函》被判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来源:义乌法院  作者:义乌律师  时间:2018-10-15 16:42:07

案情:家住义乌的被告人胡某某多次伙同他人出售《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和《邀请担保函》,购买者凭上述邀请函办理了入境的我国的签字,至不具备入境资格的外国人入境,后被义乌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并抓获,后经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义乌市看守所。

义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伙同他人出售签证必需的邀请函,提供给不具备出入境资格的人员,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大量的出入境证件,其行为已构成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胡某某在犯罪活动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胡某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杨国良提出被告人胡某某系初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但是提出被告人胡某某的行为属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意见。经查,被告人胡某某所提供的邀请函,并非国家机关公文,故辩护人提出的意见不予采纳。

判决如下:被告人胡某某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号:(2017)浙0782刑初26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