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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假诉讼?

来源:法院  作者:义乌  时间:2019-09-02 16:57:56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欺骗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执行的方式获得非法利益。另外,也包括一方当事人提起虚假诉讼,侵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实质的利益对抗关系的情形。比如,明明债务已经全部清偿完毕的,行为人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债务的。

常见的虚假诉讼案件类型有:

民间借贷案件;

提起离婚诉讼前的某一时期,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政府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公民作为诉讼主体的分家、析产继承、买卖等案件。

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

行为人恶意串通,或者单方捏造事实,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