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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杨国良专职律师, 义乌律师咨询网首席律师,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被义乌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评为义乌市优秀律师。学法网认证注册律师,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值班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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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能调解吗,举证责任如何,怎么调查取证?

来源:律师  作者:义乌  时间:2019-07-26 18:11:19

1.立案阶段可以对案件进行调解吗?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认为适宜调解的, 可以先行调解,或者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组织或其他特邀调解组 织进行调解,也可以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进行诉前化解。 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 成的,由人民法院及时立案。

2.法律对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 责任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及时提供证据。不能提供相应的 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将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3.当事人无法调查收集证据怎么办?

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和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或者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可以书面申 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取证时,可以向 人民法院书面申请调查令,由持令律师在人民法院调查令授权范围 内向接受调查人调查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