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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吗?

来源:律师  作者:律师  时间:

众所周知,打官司就会有费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当事人向法院缴纳的各种诉讼费,申请鉴定的缴纳鉴定费等;第二个是到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的律师费用。下面分别讲一下以上两种费用是如何承担的。

首先是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各种申请费,保全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在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原则上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这是通行规则。大部分案件,诉讼结果有胜诉之分;也有一些案件无胜诉之分的案件,所以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原则也会有一些例外情况。如离婚案件,无论是判决离婚,还是判决不准予离婚,无胜诉败诉之分。因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才决定。另外,执行案件的申请费负担,被执行人承担申请费不是因为败诉,因为案件已经在执行阶段,而是因为自己有过错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是现实司法实践中,往往离婚案件当事人协商成功的机会不大,诉讼费还是由法院判决的情况比较多。

其次是律师费。一般来讲,由于律师是当事人一方自己委托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所以由聘请的一方承担律师费。但是,在一些案件中,及时胜诉方仍然需要承担律师费。根据现有规定,以下几种案件:名誉侵权、专利侵权、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商标权侵权等案件,胜诉方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原理就同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一样,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是对无辜受害者的一种保障,同时还是因为上述几种案件,对专业知识的有比较高的要求,当事人不请律师很难自己去诉讼。

另外,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这样的话,关于律师费的主张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法院裁判的理由是,约定并不违法法律的规定,意思表达真实有效,应予以支持。需要指出的是,合同中关于相关费用的约定,应当明确。比如写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承担方式和标准,并将其列入违约赔偿内容之中。当然,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要求当事人提交律师费支付的证据,如律师费发票以及委托代理合同等。而且,如果律师费明显过高的话,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和复杂程度酌情决定是否全部支持。

律师简介:杨国良,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义乌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