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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杨国良专职律师, 义乌律师咨询网首席律师,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被义乌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评为义乌市优秀律师。学法网认证注册律师,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值班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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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文)上

来源:义乌法律咨询网  作者:义乌律师杨国良  时间:2014-03-31 14:36:11

  自诉人 法中论见,男,1976年4月29日出生,汉族,绵阳市人,四川川北监狱现役警察,住本市游仙区芙蓉路32号享利花园11幢1-1-2号

  被告人 怡婷,女,23岁,生于1982年10月28日,汉族,*市人,*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住本市*路xx号。

  诉讼请求

  1、被告人怡婷犯故意伤害感情罪,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惩处,彰显法律正义。

  2、依法判令被告人作出赔礼道歉,跪地求饶,并把自已近期生活照片二十张寄至上述原告的指定住所。

  事实与理由

  2005年6月24日晚,被告怡婷一直关机,让法中论见倍受思恋之苦,经过再三的思想斗志争后,给被告打电话,结果通了,但被告立即又关了手机,严重缺失网恋诚信,导致原告的身心遭受极大的痛苦与打击,以至精神受到强烈刺激,经权威人士鉴定,已经有严重的网恋精神分裂症,上述事实,足以显现被告对原告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伤害与身心摧残

  原告由于受到被告人犯罪行为的侵害,受到的物质损失有:1、一颗易碎的心已再一次划上伤痕2、学习时间十个小时3、原告人因受被告人缺失诚信网恋的感情伤害,心上,心下、心里,心外,花费治疗费*元,营养费*元,护理费*元,交通费*元。全部经济损失共计爱恨情仇。

  原告上述全部物质损失都是由被告怡婷感情伤害所致,依法应由被告人赔偿。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恋精神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怡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处。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1、破碎的心一个(已交给网恋公安局);

  2、医疗单据99张;

  3、电信部门提供的通话记录。

  此致

  义乌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