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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官司能赢吗?

来源:律师  作者:律师  时间:2018-11-20 15:35:24

律师解答:

银行转账的凭证包括支付宝微信在内的交易平台的转账凭证,能够说明一方当事人将款项打款给了另一方,但是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起因。也就是说只完成了款项已经交付的举证,而没有完成借贷合意的存在的举证。这是因为不同的原因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比如交付借款的是借贷关系,给付货款的体现的是买卖合同关系,捐款的则是体现的是赠予关系,还有就算是借贷关系,是借款给一方,还是还款给另一方,都是说不清楚的。比如生活中朋友、亲戚的账目往来也时有发生,但并非每笔汇款都出于借款,可能是帮忙买东西等等。

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一般都是要审查借贷合意是否存在和借款有没有实际交付两个方面的材料和证据。借贷合意的证据主要表现为借条、欠条或者是口头协议;借款交付凭证主要是转账记录、收条等等。这两方面一般都是要原告承担全部或部分举证责任。仅有银行的转账凭证,并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必然存在借贷法律关系。所以,根据民事诉讼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上述情况下,被告否认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的,那么原告就要进一步举证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否则无法形成证据链,很可能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借条、欠条等证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款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因此,当有人要向你借钱的话,要求对方出具借条还是十分必要的,而且通过银行转账的话,应该在银行汇款时注明款项的用途。借条中还要约定利息,借期等等。还款的或者是结清货款的,也应该写清楚相关内容。如果当时没有写,要及时补充借条、合同等材料,或者时候与对方协商对转账事实以及相关事情进行电话录音,从而形成一份证据链。录音时应该在录音中体现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姓名等等。另外,短信微信记录等内容不要轻易删除,以后用的到的时候,也是可以作为佐证供法官参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