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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婚后办证 离婚后房子仍属婚前财产

来源:义乌法律咨询网  作者:义乌律师杨国良  时间:2013-05-15 13:48:32

“结婚前付首期款购房,结婚后才领到房产证,这套房子到底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昨日,正和妻子闹离婚的李先生咨询。

  2006年10月,李先生在古田一带购买了一套两室两厅,首付15万元,贷款20万元。一年后,李先生与女友张某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去年,李先生拿到房产证,证上写着他一个人的名字。

  今年,李先生和妻子因感情不和闹离婚,这套房子已升值到约60万元。李先生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所购,不需与妻子平分;张某则认为,房产证是房屋权属的法定凭证,既然房产证是在结婚后才领到,而且双方一直共同还贷,就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数位法律界人士。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慧生表示,李先生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付首付款,可以作为他拥有该房产的证明,房产证只是拥有产权的标志,即使没有办理房产证,该房屋依旧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朱律师表示,张某婚后参与还贷的行为只是在偿还银行的债务,与房屋产权分属物权和债权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改变房产作为李先生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

  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功平指出,李先生与妻子离婚时,不用分割该房产,但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妻子出钱清偿的那部分,李先生应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