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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上大学期间能否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来源:律师  作者:律师  时间:

现在高等教育已经比较普及,上学的费用也不断上涨。对于大多数在小大学生而言,面对昂贵的学费、生活费,以及比较严峻的就业形势,让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来完全负担自己在大学里的费用,还是很困难的。

但是,从法律层面讲,成年子女是不能再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一般情况下,大学生已经年满18周岁,身体、智力状况正常,完全具备劳动能力,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标准,父母已无法定义务为其提供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虽然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2)尚在笑就读的。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的明确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两个司法解释规定不一致,有冲突,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上述两个司法解释,后者颁布实施在后,所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是目前法院所适用的法律规定。

大学教育是高等教育,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虽然现实中绝大部分的大学生都是由父母供养读书,但是实际上,只要年满十八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接受国家高等教育的费用就不属于父母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求学期间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而父母又具备给付能力的,一些大学生起诉离异父母讨要或增加抚养费的请求,有时候法官还是会考虑酌情予以支持的。

 

作者简介:杨国良,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义乌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