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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与在坐牢的服刑人员离婚?

来源:律师  作者:律师  时间:2018-11-07 11:10:06

当事人咨询:其2008年与丈夫结婚,第二年生育孩子。可是2015年老公因犯强奸罪被判刑5年,现在在外地监狱服刑,现在妻子想离婚,每次探视的时候都提出离婚,可是老公一直不同意,怎么办?

律师解答:

一、离婚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去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即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在民政局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则是夫妻无法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进行判决。

二、对于上面咨询的这种情况,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政部门也几乎不会去监狱现场办公,发放离婚证。监狱也不可能将服刑的犯人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

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有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由于在监狱坐牢的犯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一般不能到庭应诉。所以,一般情况下,审理案件的法院会安排原告、书记员等一行到监狱所在地开庭,而不是在法院里开庭,一般监狱里面也有专门负责接待法官开庭的场所。开庭时,一般是先调解,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异议的,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确认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及相关事宜;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视具体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