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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特定人员能参加工伤保险吗?

来源:浙江省人社厅  作者:浙江人社  时间:

《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问答

一、什么是政策中规定的特定人员?

特定人员是指:用人单位招用的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人员。

二、特定人员有几类?

特定人员主要有以下七类:

(一)大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

(二)实习学生,包括大中专学校统一安排的学期性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协议或学校开具实习介绍函的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用人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

(三)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五)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六)在职村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

(七)由第三方平台服务机构或平台统一管理,参与影视、舞台剧制作的群众演员。

三、为什么要出台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出台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是为了进一工伤保险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满足社会需求,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切实保障用人单位招用的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特定人员的工伤权益。

四、特定人员怎样才能参加工伤保险?

跟其他职工参保一样,由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参加工伤保险的工资总额,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员工花名册,并签订《特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

五、特定人员发生了事故伤害要怎么办?

如果发生了事故伤害,由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者本人、近亲属、工会组织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作人员也会引导相关人员如何进行下一步操作。

六、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要自己缴费吗?

统一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七、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是次日生效,用人单位第一天报送特定人员名单并签订《特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后,第二天工伤保险关系自动生效,从第二天起如果发生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

八、特定人员与其他职工在参加社会保险方面有什么不同?

特定人员可以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一般职工需要五项社会保险同时参加。

九、特定人员怎样才能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可以直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相应的待遇,如果不清楚有什么待遇,可以向经办人员询问,经办人员也会告知并提醒申请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十、申请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直接支付给工伤人员个人吗?

工伤保险待遇是可以直接支付给工伤人员个人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垫付的,需要将垫付的费用还给用人单位的。

十一、发生工伤后是不是一定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不一定。要根据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伤得比较轻,是没有必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是否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是会告知的,也可以向工作人员咨询。

十二、特定人员发生工伤后,待遇和其他职工有什么不同吗?

特定人员发生工伤后,与其他职工一样,政策规定一致,待遇标准相同。

十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年龄限制?

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年龄应不小于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

十四、参保的特定人员到了65周岁时,正处在工伤治疗中的,工伤保险待遇还能享受吗?

参保的特定人员年龄达到65周岁,但是因为发生工伤还处于工伤治疗期间的,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十五、已在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后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养老金和伤残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吗?

原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特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继续享受原

来的养老保险待遇,原待遇低于应享受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差额。

十六、特定人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能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未参保的特定人员不适用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十七、特定人员参保政策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