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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杨国良专职律师, 义乌律师咨询网首席律师,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被义乌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评为义乌市优秀律师。学法网认证注册律师,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值班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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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义乌企业:一次性补偿协议书

来源:义乌律师事务所  作者:义乌律师  时间:2017-10-27 22:31:01

近日,因为义乌的一家公司单位员工受工伤一事,单位被劳动者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工伤保险待遇。收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书后,义乌的这家单位找到了义乌律师杨国良,后在多方努力下,单位与劳动者最终达成了和解,签订了一次性补偿协议书,双方都做了一些让步,律师起草了具体协议内容。

一次性补偿协议书

甲方:义乌市某某花边有限公司

乙方:刘某某,住义乌市

 乙方于2015年9月到甲方处工作,甲方为乙方投保了商业保险。同年8月28日乙方在工作时不慎受伤,现已治愈。后经义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乙方的伤残程度为拾级。现就一次性补偿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医疗费用、工资等甲方已经付清。 

二、经双方协商,确认“一次性补偿”的总金额为11万元。甲方实际应支付的金额为:11万元减去商业保险实际赔付的金额,于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付清。乙方应积极提供保险理赔所需材料,以便及时理赔,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上述一次性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待遇、其他费用及可能产生的后续费用等所有赔偿项目和费用。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劳动仲裁,且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所产生的赔偿、补偿、补缴等一切仲裁、诉讼等权利。否则,甲方有权据本协议进行抗辩。 

五、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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