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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良律师介绍
律师简介:杨国良专职律师, 义乌律师咨询网首席律师,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被义乌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评为义乌市优秀律师。学法网认证注册律师,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值班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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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代理一起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义乌律师  作者:义乌律师  时间:

案情简介:被告2022年8月一天被告与原告通过微信联系确立运输合同关系,并将其本人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发给原告,确认其为实际承运人,提柜地点为义乌市苏华街某科技有限公司东门,装柜地为义乌市口岸路某小区七栋3单元,行程由义乌始发,运输目的地为喀什市综合保税物流中心,货到站后付运费,被告二对箱货检查无误后开始运输。2022年9月1日被告驾驶上述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行驶在国道315线某处,车辆驶下路基发生翻车,造成上述车辆及箱、货受损。因货物受损无法运至目的地喀什交货,嗣后双方协商由案外人将上述受损的集装箱及货物从事故地点青海格尔木315省道运回义乌市,原告为此花费运费二万余元。受损的集装箱及货物运回义乌后,发现集装箱受损严重、箱内货物包装纸箱均破损,为重新换箱装货运往喀什交货,原告花费集装箱维修置换费用、换包装纸箱及查验费用、装卸费,原告直接损失4万余元。但被告拒不赔偿原告损失,为此原告委托义乌律师杨国良依法向义乌法院提起诉讼。

义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发生翻车事故,导致运输合同无法履行,法律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因被告事故导致原告的实际产生的损失,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义乌法院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